5 包装与贮存
5.1 包装
5.1.1 RTV 应密封包装,且储存容器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。
5.1.2 储存容器标出产品型号、名称、生产单位、生产时间、有效期、检验合格标记及数量,并附有使用说明书。
5.2 贮存
5.2.1 RTV 应在室温下置于阴凉干燥处贮存,远离火源,防止日晒雨淋。
5.2.2 如果 RTV 贮存时间超过包装标定的有效期,应按本《指导原则》规定的例行试验项目进行抽检试验,所有项目合格才可使用。
6 选用与验收
6.1 跨区电网实行入网 RTV 质量保证必备条件考核制度,入网 RTV 生产厂家应具备表 3 条件。
表3 跨区电网入网 RTV 质量保证必备条件
|
序号 |
必备条件 |
生 产 条 件 |
1.1 |
拥有满足工艺要求的完整、配套、良好的生产设备(含辅助设备),能满足批量生产的要求。设备布局合理,且定置管理,有定置图 |
1.2 |
有设备管理、维修的规章制度,并能有效执行,有维修记录可查 |
1.3 |
生产厂房清洁、明亮、宽敞,满足工艺要求 |
1.4 |
有原材料、成品的专用仓库或堆放场所,实行定置管理,分类堆放,且有明显的分类标志。仓库台账清楚,账、物、卡一致 |
1.5 |
厂区环境卫生整洁,生产场所禁烟。有内容完整、明确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 |
技 术 条 件 |
2.1 |
技术文件完整、正确、统一,并按规定程序审批,签署完整 |
2.2 |
型式试验应在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,型式试验报告项目齐全,符合本《指导原则》,且在5年有效期内 |
2.3 |
工艺文件及保证工艺文件执行的工艺管理、工艺纪律等规章制度完整、正确、统一、责任签署完备,并能严格贯彻执行 |
2.4 |
有关键工艺的控制标准(卡),并能严格执行。有原始记录可查 |
2.5 |
有齐全的RTV及其相关原材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,并编制有企业标准 |
2.6 |
有一定数量的化工、高分子、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,且有产品开发、工艺配方研究的能力 |
产 品 检 验 |
3.1 |
应具备硅橡胶拉伸、撕裂、伸长率、电击穿、电阻率、憎水性、阻燃性、附着力及耐漏痕性能等试验装置及条件,且能正常工作 |
3.2 |
设备及仪器仪表应计量认证合格。有定期检验制度,并能认真执行,计量器具均按规定周检,合格率达98%以上 |
3.3 |
有严格的原材料进厂检验及管理、使用的规章制度,且能严格贯彻执行。有原材料进厂检验原始记录或报告单可查 |
3.4 |
有完整齐全的产品出厂检验原始纪录和报告,并保存归档 |
3.5 |
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的质量标准、检验标准及结果判定。熟悉有关测试技术,并能熟练操作有关试验设备 |
质 量 管 理 |
4.1 |
通过 ISO 9000 质量认证,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有明确的质量奖惩制度,已推行质量否决权 |
4.2 |
应有各工序及成品的质量统计及分析报表。其考核指标应与奖惩挂钩,且运作正常 |
4.3 |
有专门的用户服务及现场施工人员,并建立完整的用户服务管理制度,有用户档案(销售单位、型号、数量等),能及时处理产品质量意见及积极收集产品运行信息,有记录可查 |
现 场 试 验 |
5.1 |
产品现场抽样试验应符合本《指导原则》要求。试验项目:外观检查、表干时间试验、介电强度试验、附着力试验、抗张∕抗撕强度及扯断伸长率试验、憎水性试验及可燃性试验等7项 |
6.2 应优先选用诚实守信、技术力量强、有成熟运行经验、售后服务好的生产厂商产品。
6.3 选择 RTV 时,要求生产厂商提供符合本《指导原则》的型式试验报告、试运行报告、鉴定(或评审)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;接收产品时要求提供符合本《指导原则》的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。
6.4 RTV 到达需方时应包装完好,标志及附件(产品使用说明书等)齐全。
6.5 接收 RTV 时,需方应查验供方提供的有关资料,且按批次(以同一时间到货的、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为一批)随机抽取样品、按例行试验项目做抽检试验,其中任意一项试验不合格应拒收该批次产品。抽检试验应委托生产厂商以外的有资格的单位进行,且抽样及送样应由需方进行,并应隐去样品上有关生产厂商的信息。
7 施工
7.1 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,应优先考虑设备出厂前在绝缘子上涂覆 RTV的生产方式或采用类似于工厂环境下涂覆RTV的生产方式。
7.2 施工方应按照 DL 408 、DL 409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》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手续,才可进入施工现场,且施工过程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。
7.3 RTV 应避免在起雾、凝露、降水、降雪等潮湿气象条件及风沙气象条件下施工,施工温度-20℃以上。
7.4 施工前绝缘子表面应清洗干净且处于干燥状态。对于油渍等影响RTV 附着力的污物应采用合适的清洗剂或清洗程序进行处理,严禁使用表面活性剂等具有脱模作用的清洗剂。禁止使用强氧化性清洗剂。
7.5 RTV 失效涂层的复涂:
7.5.1 附着力较差的失效涂层,应彻底清除后复涂。
7.5.2 附着力较好的失效涂层,将涂层表面浮灰清除后复涂。
7.5.3 对于漏油设备,应将漏油缺陷处理完毕,并清除染油部分的涂层后复涂。
7.6 RTV 涂层不应影响设备的预防性试验。对于盘形悬式瓷绝缘子,施工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,有零值和低值的绝缘子应更换后施工;施工中应在金具上留下用于零值测量的部位。
7.7 使用前应在密封条件下使 RTV 混合均匀。
7.8 RTV 施工应采用喷涂工艺。
7.9 涂层厚度不小于 0.4mm。
7.10 涂层均匀、光滑,不堆积、不流淌、无气泡、无拉丝、无缺损、无漏涂。
8 运行维护
8.1 二级及以上污区输变电设备的瓷及玻璃绝缘子表面宜使用 RTV。
8.2 对涂覆 RTV 的设备应做好各项记录,包括原始记录、监测记录、检修维护记录等。
8.3 涂覆 RTV 后 72h 内不允许用力踩踏、碰撞或撕扯涂层;应加强设备巡视,发现有起皮、脱落、不固化等情况,应予处理。
8.4 运行中 RTV 涂层出现起皮、脱落、龟裂等现象,应视为失效,采取复涂等措施。
8.5 应按照附录 C《运行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憎水性检测方法》,对涂覆 RTV 的设备设置憎水性监测点并做测量、记录,测试周期为1年。当憎水性监测值低于规定值时,应取样交有关单位做全面憎水性测试。全面憎水性测试结果仍不满足要求,应视为涂层失效,采取复涂等措施。
8.6 起雾、降水、降雪等潮湿天气条件下,应对涂覆 RTV 的变电设备进行巡视,包括观察憎水性、有无严重放电等异常情况。若出现憎水性过低、严重放电等异常情况,应进一步确定原因:
8.6.1 若异常情况是因绝缘子爬距过小(爬距与污级相比,相差2级以上)、伞裙较密、伞间距较小所致,应考虑采取更换绝缘子或加装增爬裙等措施。
8.6.2 若异常情况是因粉尘性(例如:水泥)或化工(例如:有氯气排放)污秽特别严重所致,应适当安排清扫。
8.6.3 若异常情况是因连续阴雨天气且气温较低所致,憎水性可在天气晴好后恢复,则不必采取措施。
8.6.4 若异常情况不属于 8.6.1~8.6.3 的情况,应作为失效涂层处理,采取复涂等措施。
8.7 涂敷 RTV 的设备如果出现渗漏油缺陷,应在设备消缺后,清除染油涂层后复涂。
8.8 检修时蹬踏涂覆 RTV 的设备,鞋底不允许有金属等尖利物件。起吊涂覆 RTV 的设备时,应采取缠绕等保护措施,防止涂层破坏。检修完毕,对涂层破损处应做复涂处理。
9 附则
本《指导原则》由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负责解释。 |